2014年7月,京港澳高速發(fā)生驚險一幕,一輛銀灰色轎車在“曲線”行駛,車身猶如“畫龍”般不停扭動。交警攔停該車,發(fā)現司機神情恍惚。詢問后得知:該司機患了重感冒,因為趕去外地開會,吃過一片感冒藥后便開車上路,沒想到藥力發(fā)揮后,不斷打瞌睡。 2015年4月,一名男子駕駛吉普車,與停放在路邊的兩輛公交車相撞,造成吉普車上一名2歲男童身亡。經查,駕駛人叢某因身體原因,2日內連續(xù)服藥,每次服藥后,都會出現迷迷糊糊等狀態(tài),在事發(fā)前20分鐘也曾服用該藥。 ......
圍繞“藥駕”話題,記者相繼采訪了20位駕駛員,結果發(fā)現,很多人都不知道服用某些藥物可能會影響駕駛安全,其中過半駕駛員都有過藥駕經歷。 記者在部分藥店隨機查看了幾種不同品牌的感冒藥,發(fā)現所有藥品都沒有在外包裝上對駕駛人士進行特別提示,只是在藥品說明書上有些“服藥后不得駕駛機、車、船、從事高空作業(yè)、機械作業(yè)及操作精密儀器”提示的字樣,這對普通人來說,很難注意到這類提示。 記者了解到,目前沒有相應檢測方法和檢測標準來判定“藥駕”,交通法規(guī)也沒有對“藥駕”行為進行界定,沒有規(guī)定具體的處罰措施。 法律界人士認為,法律上的空白是導致大眾對藥駕尚未引起足夠重視的主要原因之一。目前只有服用藿香正氣水等藥品,在酒測時能被測出來,但這尚不能定性違反交通法規(guī)。 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:“飲酒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,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,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,不得駕駛機動車?!钡牵@項規(guī)定只強調了精神藥品和麻醉藥品,尚未對其他很多可導致駕車意外的藥物進行強制性限定。
目前,世界衛(wèi)生組織已經列出了7大類在服用后可能影響安全駕駛的藥品,并提出在服用這些藥品后應禁止駕車。
連云港市東方醫(yī)院急診科副主任楊收平說:“常用感冒藥,如感冒膠囊、鼻炎康片、維C銀翹片、速效感冒膠囊等中大多含有抗組胺類藥物,可致嗜睡、眩暈、困倦、頭痛乏力等不良反應,使人的注意力不集中、反應下降。”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有些中藥和保健品也會引發(fā)嗜睡、反應遲鈍等不良反應,駕車人士也要慎服慎用。
楊收平建議,對于普通感冒,最好選用中成藥,或者一些不含抗組胺成分的。吃藥前要仔細閱讀藥品的說明書,尤其要留意“用量、副作用和禁忌”等,不要超劑量服用藥物。
“如果知道有不良反應,但不得不吃的藥,開車前可減半量服用,等休息時再補足全量。等藥效消除得差不多后,或藥物已經過了血液濃度峰值的時間,再開車上路。口服涉及‘藥駕’的藥品后,在6—7小時內盡量不要開車。”楊收平說。
被提醒到的點個zan吧!節(jié)日期間,安全行駛太重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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